关于做好屯溪区200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科 | 作者:教育科 | 时间:2008-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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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教普〔2008〕44号
区属各小学、各业务代管小学:
为做好我区2008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各校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学》(教基〔2008〕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使招生工作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任务是:坚持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保在我区务工就业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区政府2008年度工作目标中提出的义务教育任务圆满完成。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符合“两个统一”;其他情况造成户籍与居住地(凭住房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一律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小学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学区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等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校要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工作日程安排、联系部门、咨询及监督电话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告知,尤其要将各自学区范围绘制成示意图,并配上详细的文字说明,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屯溪区户籍儿童、外来暂住人口子女。
四、学区划分 市实验小学:珠塘社区、老街社区、五福社区、岭下村。
柏树小学:杨梅山社区。
长干小学:柏树社区、跃进路社区长干中路以南部分、驻屯部队子女。
荷花池小学:荷花池社区、阜新社区长干东路以北部分。
大位小学:跃进路社区长干中路以北部分、阜新社区长干东路以南部分、前园村、上新村。
黎阳小学:黎阳街社区,戴震路社区占川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北部分,黎阳社区,黎新社区,黎山社区。
屯溪现代实验学校:戴震路社区占川河以东、横江以西、迎宾大道以南部分。
黎阳镇中心小学:戴震路社区占川河以东、迎宾大道以北部分,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及茅山茶场。
阳湖镇中心小学:稽灵山社区、阳湖社区、洽阳社区、兖山社区。
育才学校:水心亭社区。
其它各镇学校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原有学区及实际情况划定。
五、招生程序 招生工作分政策宣传、预报名,调查核实和入学注册四个步骤。
(一)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二)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划定的居住地所在学区范围的小学办理预报名手续,不得不报,迟报,也不能在多处重复预报。
(三)调查核实:各校根据预报名时各位家长提供的材料上门调查核实,确定录取新生名单。
(四)入学注册:到实际录取学校报名注册。
六、时间安排 (一)政策宣传:
1、自发文之日起网上公示招生文件;
2、报名前一周各校张贴招生公告,发放招生宣传资料。
(二)预报名:7月5日—7日
(二)调查核实:7月7日—8月25日。
(三)公布录取名单:8月25日。
(四)新生入学注册:9月1日—2日
七、报名要求 1、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学校审批。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3、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住房);
(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4、残疾儿童入学
要切实保障盲、聋哑、弱智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聋哑儿童和弱智儿童到本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家庭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为适应我区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做好在我区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在我区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在我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2)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暂住证;
(3)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或监护人同时进城务工,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4)适龄儿童计划免疫证;
(5)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区就读的,还应出具原籍准备就读学校的随父母或监护人外出借读证明。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区就读的,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借读联系函。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凡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其子女在屯就读享受与本地儿童同等待遇。
八、招生要求 1、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正、公平,杜绝不正之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禁止招收跨学区借读的学生。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可引导其到民办学校就读。
2、要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招生计划的安排,坚持小学每班学额控制在50人以内(少数热点学校经批准不得突破56人)的标准,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
3、要积极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一律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九、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强化招生行为。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校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顾全大局、服从协调,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依法做好招生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招生。
(三)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通过网络、招生公告、招生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家长、社会沟通,争取他们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及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招生工作人员要激情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耐心解释政策,勤政廉洁,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