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推荐活动投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 作者:局办公室 | 时间:2008-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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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校:
根据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转发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发出的《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及中央文明办内部传真电报《关于组织“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反映汶川大地震救灾中所表现出的临危不惧、勇于救人的高尚品质,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活动。6月16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已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和照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公众投票工作已经展开。
请区属各校迅速布置,抓紧落实,组织学生教师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推荐活动投票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人数、图片)于6月23日以电子稿上报区教育局电子邮箱(hstxedu@163.com)。 附:《关于组织“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网络投票及发表感言评论网址:
http://news.cctv.com/special/C21572/14/index.shtml
屯溪区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组织"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开展“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6月16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和照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同时公布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方式。6月16日至21日,动员群众通过网络、手机短信进行投票。为切实做好事迹发布和群众投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地方媒体刊发候选人事迹 6月16日,请各地文明办按照《通知》要求,协调本地党报、都市类报纸及主要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文明网开辟专版专栏,集中发布“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事迹、照片,公布群众投票的时间和方式,请各地党报、都市类报纸直接刊发新华社发布的候选人事迹通稿,并于6月15日19时后,从中国文明网下载候选人名单、照片、主要事迹及投票办法。请地方网站于6月15日19时30分后,在首页显著位置与央视网投票页面建立链接。
二、发动群众参与投票评选活动 请各地层层发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踊跃参与投票。投票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21日24时。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两种方式。
1、网络投票。网民可以直接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
2、手机投票。①手机短信投票: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进行投票。②手机网上投票:各手机用户可登录手机央视网(wap.cctv.com),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专题,参与投票。
三、组织青少年学生发表感言评论 请各地利用学校、社区的网络教学服务设施,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对本次评选活动和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发表感言,网民可登录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写感言内容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联系人:古晓峰,电话及传真:010—83083402。
中央文明办
200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