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屯溪区教育局党委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1-11-29 | 收藏本文

局党委直属各支部: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屯溪区教育局党委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党委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屯溪区教育局党委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皖办发〔2011〕13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黄办发〔2011〕31号)及屯溪区委《屯溪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屯办〔2011〕152号),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努力使党内公共权力运作规范、程序严谨、运作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首善之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并达到以下目标:
1、扩大党内民主。不断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公开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集体讨论决定,分工负责落实,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2、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开放度和透明度,强化对党组织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实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3、密切党群关系。不断畅通党组织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切实保障并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群众利益,使党组织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
4、促进科学发展。不断改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领导方式,提升执政水平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创先争优、发展党员及民主评议、评优表彰,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保障落实党员权利、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年度党组织建设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
5、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包括公推公选、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干部任用情况(包括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等);干部管理情况(包括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职称评定等)。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教师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教师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教师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的范围和方式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要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本着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的原则,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其他有效方式,更好地方便、服务党员群众。
1、适合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一般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开。
2、适合向本级党代表和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会议、简报、通报等方式进行公开;适宜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3、适合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党建网站、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等方式公开。
4、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行依申请公开。
五、公开的时限
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必须做到经常、动态、及时,公开时限应与公开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对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应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主要包括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要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及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电话;本级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对象;信访接待日程安排情况;党组织及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内容;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系方式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一般可视情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情况;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展的主要活动情况;本级党组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有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处理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等。
六、公开的程序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局党委制定出台基层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汇编,直属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编制公开目录,并经局党委审核后方可实施公开,确保公开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规范到位。
2、实施公开。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党委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反馈。各支部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即时反馈。
4、归档管理。各支部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2012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第二步,从2012年2月起,全区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其中第一步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1月)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重点是:成立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立健全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意见收集反馈、党内事务听证等党务公开配套制度。全面完成公开目录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开局顺利。党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审核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12月)主要任务是:抓好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是:加大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设,确保党务公开有阵地;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的内容逐项公开,确保党务公开有力度;加强文件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果,确保党务公开有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加强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各类资料的搜集,确保档案资料健全。
3、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主要任务是:综合分析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结合形势发展需要,注重深化提高,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是:认真总结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注重在长效性上下功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公开工作持之以恒;注重在针对性上下功夫,公开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党员群众满意;注重在有效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的治本功能,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规范行使。
八、有关要求
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党的建设和教育发展全局,党员关心、社会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安排,强力推进,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党务公开工作实行“局党委统一领导,各基层支部主抓,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委将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胡健红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各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
2、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相应职责。局党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各支部要加大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把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热情关注和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形成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的浓厚氛围,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4、强化督查指导。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局党委将选择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通过加强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创造经验,提供有益借鉴。要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综合效应,更好地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5、严格责任追究。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支部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将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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