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来源:区教育局 | 作者:区教育局 | 时间:2005-02-26 | 收藏本文

        一是把治理乱收费列入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责任制中,明确各校为主要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严把“三关”,即入学关、行风评议关、群众监督关;随机采取学校自查自纠、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活动。三是实行收费公示制,将政策规定收费项目、自愿缴费项目、收费标准具体内容的举报电话,向学生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群众、舆论监督。四是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工作者构筑思想道德防线的能力,从源头上加强防范。